[XX物业] 保安队伍奖罚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公司保安队伍的管理,明确奖惩标准,建立“奖优罚劣、奖勤罚懒”的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全体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确保物业区域的安全、稳定、有序,维护业主(用户)的根本利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保安人员,包括保安队长、班长及普通保安员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- 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:奖罚标准统一,程序透明,结果公开,接受全体员工监督。
- 奖惩结合、以奖为主原则:鼓励先进,鞭策后进,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。
- 实事求是、有据可查原则:所有奖罚必须有事实依据,有详细记录,确保处理准确无误。
-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:对违纪行为,坚持以教育为主,惩戒为辅,帮助员工认识错误、改正错误。
第二章 奖励制度
第四条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以下三类:
- 通报表扬:对表现突出者给予精神奖励。
- 物质奖励:根据贡献大小,给予一次性奖金。
- 晋升/评优:作为职位晋升或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第五条 奖励条件与标准

(一) 通报表扬(50-200元奖金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通报表扬及相应奖金:
- 勤勉敬业:全年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记录,出勤率达100%,工作态度认真负责。
- 拾金不昧:捡拾业主(用户)财物,主动上交,价值在500元以下,且行为受到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。
- 客户服务:在日常工作中,主动为业主(用户)提供帮助(如指引、搬运重物、照看儿童等),获得业主好评。
- 工作创新:在岗位上提出合理化建议(如优化巡逻路线、改进工作流程等),经采纳后效果良好。
- 团队协作:积极协助同事完成工作任务,乐于助人,维护团队和谐。
(二) 物质奖励(200-1000元奖金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物质奖励及相应奖金:
- 见义勇为:
- 成功劝阻或制止打架斗殴、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,避免或减少了公司或业主财产损失。
- 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,抓获盗窃、破坏公物等嫌疑人,扭送公安机关。
- 在火灾、漏水等突发事件中,反应迅速,处置得当,避免了重大损失。
- 防范有功:
- 通过细致的巡逻和警惕,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(如消防设施故障、高空坠物风险等),避免潜在事故。
- 成功预警并处理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纠纷。
- 挽回损失:在职责范围内,成功为公司或业主挽回经济损失500元以上(需有证据证明)。
- 客户高度赞扬:因服务出色,收到业主(用户)书面表扬信、锦旗或获得区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。
(三) 晋升/评优(奖金1000元以上,并作为晋升依据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高额奖金,并优先考虑晋升或评为年度“优秀保安员”:
- 重大贡献:在重大安全事件(如火灾、抢险救灾)中表现突出,有显著功绩,为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。
- 长期模范: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“优秀保安员”,且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是团队的标杆和榜样。
- 管理才能:在代理队长/班长职务期间,表现出卓越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,所带班组表现优异。
- 技术革新:在安防系统、技防设备应用方面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创新,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。
第六条 奖励程序

- 提名:由保安队长、部门主管或任何员工/业主均可向行政部/人力资源部提名。
- 核实:行政部/人力资源部会同保安部对提名事实进行调查核实,收集相关证据(如监控录像、证人证言、业主表扬信等)。
- 审批:核实无误后,填写《奖励审批表》,按公司审批权限逐级上报。
- 公示与执行:审批通过后,在公司公告栏或内部会议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无异议后,执行奖励,发放奖金并记入员工档案。
第三章 处罚制度
第七条 处罚类别 处罚分为以下五类,可单独或合并使用:
- 口头警告:对轻微违纪行为进行初次教育。
- 书面警告:对再次违纪或较重违纪行为进行正式记录。
- 罚款:根据违纪程度,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。
- 降职/调岗:对严重失职或屡教不改者,降低职位或调离原岗位。
- 解除劳动合同:对触犯公司底线或法律法规者,予以开除。
第八条 处罚标准
(一) 口头警告(罚款20-50元)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,给予口头警告及相应罚款:
- 着装不规范(如制服不整洁、未佩戴工牌、未按规定佩戴装备)。
- 上班时间精神萎靡、坐姿/站姿不雅、在岗位上闲聊、玩手机、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。
-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,如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。
- 对业主(用户)的询问或求助态度冷淡、语言生硬。
- 交接班记录不清晰、不完整。
(二) 书面警告(罚款50-200元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书面警告及相应罚款:
- 工作失职:在值班期间脱岗、睡岗,时间超过15分钟。
- 违反指令:无正当理由,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合理工作安排和指令。
- 巡逻懈怠:未按规定路线、规定时间进行巡逻,或巡逻记录弄虚作假。
- 轻微违规:在非指定区域吸烟、吃零食。
- 客户投诉:因服务态度或工作方式问题,被业主(用户)有效投诉,经查证属实。
- 违反保密规定:泄露无关人员进入小区/大厦的信息。
- 累计三次口头警告,按一次书面警告处理。
(三) 严重警告/罚款(200-500元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严重警告及相应罚款:
- 玩忽职守:因个人疏忽,导致公司或业主财物遭受轻微损失(500元以下)。
- 与业主冲突:与业主(用户)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,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。
- 伪造记录:伪造值班记录、巡逻记录、访客登记等重要工作文件。
- 泄露公司机密:泄露公司安保计划、业主信息等机密资料。
- 两次书面警告,间隔时间未满半年。
(四) 降职/调岗/解除劳动合同(罚款500元以上,视情节而定)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予以降职、调岗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,不支付经济补偿金:
- 重大失职:因严重失职、渎职,导致公司或业主遭受重大损失(500元以上)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- 监守自盗:盗窃或伙同他人盗窃公司、业主财物。
- 违法乱纪:参与赌博、吸毒、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,被公安机关处罚。
- 严重泄密: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核心机密,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。
- 屡教不改:一年内累计收到三次书面警告。
- 严重违纪:对上级主管进行辱骂、威胁或暴力行为。
- 提供虚假信息:入职时提供虚假身份、学历、健康证明等材料。
第九条 处罚程序
- 调查取证:发现违纪行为后,由保安队长或上级主管立即进行调查,收集人证、物证、监控录像等。
- 告知申辩:在做出处罚决定前,应将违纪事实和拟处罚决定告知员工本人,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。
- 审批:根据调查结果和员工申辩,填写《处罚审批表》,按公司审批权限上报。
- 通知与执行:审批通过后,向员工发出《处罚通知书》,明确处罚原因、依据和结果,员工需签字确认,处罚结果记入员工档案,并按规定执行罚款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,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/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附件:
- 《[XX物业] 奖励审批表》
- 《[XX物业] 处罚审批表》
- 《[XX物业] 员工申诉表》
使用建议:
- 本土化调整:请务必将“[XX物业]”替换为贵公司的实际名称,并根据管理区域的规模、类型(住宅、商业、写字楼)和具体风险点,对奖罚条款进行微调。
- 配套表格:设计并使用好附件中的表格,使流程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- 全员培训:制度发布后,务必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培训,确保人人知晓、理解并认同。
- 严格执行: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管理者必须做到一视同仁,公平公正,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