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小区车辆停放协议有何关键规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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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小区名称] 物业服务中心 车辆停放管理协议

甲方(管理方): [小区名称] 物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[姓名] 地址:[小区地址] 联系电话:[物业电话]

乙方(业主/住户/使用人): [姓名] 身份证号码:[身份证号] 房号:[小区房号] 联系电话:[手机号] 驾驶证号码:[驾驶证号] (可选,用于车辆备案) 车牌号码:[车牌号] 车辆品牌型号:[车辆品牌型号] (可选,用于车辆备案)

为维护 [小区名称](以下简称“本小区”)内公共秩序,保障全体业主/住户的共同利益,规范车辆停放行为,确保小区道路畅通、消防安全及全体业主/住户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乙方车辆在本小区内停放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停放车辆资格

1 乙方须为本小区的业主、住户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合法使用人。 1.2 乙方停放至本小区的车辆,须为乙方本人所有、或其家庭成员所有、或乙方获得长期使用权(如公司配车)的非营运性小型机动车辆。 1.3 所有进入本小区并申请停放的车辆,均须在甲方(物业服务中心)进行登记备案,领取《出入证》或《停车证》。

第二条 停放车位类型

乙方在本小区的车辆停放方式,根据以下类型确定:

(一)固定产权车位

  • 1 指乙方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产权、可长期固定使用的地下或地面车位。
  • 2 乙方享有对该车位的专属使用权,甲方仅提供管理服务。
  • 3 车位管理费(或服务费)标准为:人民币 [具体金额] 元/月(或/年),由乙方按 [月/年] 向甲方缴纳。

(二)固定租赁车位

  • 4 指乙方从甲方或其他业主/住户处租赁、可长期固定使用的车位。
  • 5 乙方享有对该车位的租赁使用权,租赁期限为 [年/月],自 [起始日期][终止日期] 止。
  • 6 车位租赁费标准为:人民币 [具体金额] 元/月(或/年),由乙方按 [月/年] 向甲方(或出租方)缴纳。

(三)地面临时停放车位

  • 7 指本小区内未固定产权或租赁的地面公共区域划定的临时停车位。
  • 8 此类车位遵循“先到先停、停满即止”的原则,不提供固定车位保障。
  • 9 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为:人民币 [具体金额] 元/小时,每日最高收费不超过 [具体金额] 元;或按次收费,每次 [具体金额] 元,具体收费标准以甲方公示的《[小区名称]停车收费管理办法》为准。

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
(一)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
  1. 管理权:负责对本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,制定并公示车辆行驶路线、停放区域及管理规定。
  2. 收费权: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定,向乙方收取车位管理费、租赁费或临时停车费,并开具正规票据。
  3. 维护权:负责维护小区内停车场(库)的公共设施、照明、消防、监控等设备的正常运行,保障车辆停放的基本安全。
  4. 执法权:对违反本协议及小区管理规定的车辆(如:乱停乱放、堵塞消防通道、超速行驶等),有权进行劝阻、警告、锁车(需公示收费标准)、拖离(费用由车主承担)等处理。
  5. 免责权:因以下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的,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: a) 乙方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划线车位内,或未锁好门窗、未拔钥匙等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。 b) 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雷击、洪水等)。 c) 第三方盗窃、破坏等违法行为。 d) 因乙方车辆故障(如漏油、自燃等)引发的自身或第三方损失。
  6. 告知义务:应及时公示小区内车位情况、收费标准、管理规定及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。

(二)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
  1. 使用权: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,享有对所购、所租车位的合法使用权,或按规则使用临时车位。
  2. 缴费义务:应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车位管理费、租赁费或临时停车费,逾期未缴的,甲方有权按每日 [具体比例,如千分之三] 收取滞纳金,或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。
  3. 车辆义务: a) 进入本小区的车辆,必须手续齐全、车况良好、符合国家交通法规。 b) 车辆进入小区后,必须遵守限速规定(限速 [具体数字] 公里/小时),按指定路线行驶,禁止鸣笛。 c) 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线内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道、绿化带及其他业主/住户的专属车位。 d) 严禁在小区内试车、练车、洗车、修车(应急小修除外)。 e) 车辆停放后,驾驶员应拉好手刹、关闭门窗、锁好车辆,并带走贵重物品,因车辆未锁好或财物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  4. 安全义务:驾驶员离开车辆前,应确保车辆已熄火、拉好手刹,防止车辆意外滑动造成事故,因车辆未按规定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  5. 配合义务: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工作,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和调度,车辆进出小区时,应主动出示《出入证》或《停车证》。
  6. 变更义务:若乙方车辆信息(如车牌号)发生变更,应在 [7] 日内到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
第四条 车辆损坏与丢失的处理

1 甲方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(如提供监控、照明、安保巡逻等),但因第三方盗窃、破坏等不可控因素导致车辆或车内财物损坏、丢失的,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,乙方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配合甲方调查。 4.2 因甲方管理上的重大过失(如监控设备长期损坏未维修、安保严重缺位等)直接导致车辆或车内财物损坏、丢失的,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乙方当期缴纳的 [一个月/三个月] 的车位管理费/租赁费。 4.3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(如将车停在无人看管的偏僻角落、未锁车等)导致车辆或车内财物受损、丢失的,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

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,固定车位协议期限与车位产权/租赁期限一致。 5.2 乙方转让本小区房屋时,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随房屋一并转移,乙方须提前 [15] 日书面通知甲方,并配合甲方办理车位使用权的变更手续。 5.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,并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: a) 累计拖欠车位相关费用超过 [30] 天。 b) 将车位转租、转借给第三方使用。 c) 车辆在本小区内发生重大交通肇事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,经甲方警告后仍不改正。 5.4 本协议期满,如乙方需继续使用,应在协议期满前 [15] 日内,与甲方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费用。

第六条 争议解决

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[小区所在地]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七条 其他

1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,并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7.2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
甲方(盖章): [小区名称] 物业服务中心 授权代表(签字): 日期: ____

乙方(签字): 日期: ____

标签: 停车权属 收费标准 管理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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