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非机动车管理制度有何新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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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小区/项目名称] 非机动车管理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本小区(以下简称“小区”)内非机动车的停放、充电和管理,维护小区公共秩序,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整洁、安全、文明的居住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机动车,是指以蓄电池、人力等作为驱动的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以及自行车等。

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、停放和使用小区内非机动车的业主、住户、访客及非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(以下统称“车主”)。

第四条 物业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物业”)是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的责任主体,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、日常巡查、维护和监督,全体车主应自觉遵守本制度,并配合物业的管理工作。


第二章 管理职责

第五条 物业服务中心职责:

  1. 规划与设置: 合理规划并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,设置清晰的停放标识和导向牌。
  2. 设施建设与维护: 负责建设、维护和管理集中充电设施(如充电桩、充电柜),确保其安全、正常运行,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。
  3. 日常巡查与清理: 每日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巡查,及时清理违规停放、占用消防通道、堵塞楼道口的车辆,对无主、废弃车辆进行登记和清理。
  4. 安全管理: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巡查,严禁在楼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、室内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“飞线充电”,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。
  5. 登记管理: 建立非机动车信息登记台账,鼓励车主对车辆进行实名登记,便于管理和失物查找。
  6. 投诉处理: 及时处理业主关于非机动车管理问题的投诉和建议。
  7. 制度宣传: 通过公告栏、微信群、宣传册等方式,向全体业主宣传本制度内容。

第六条 车主(业主/住户/访客)职责:

  1. 遵守规定: 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小区其他管理规定。
  2. 规范停放: 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堵塞楼道、电梯口、单元门或影响他人通行。
  3. 安全充电: 必须在指定的充电设施进行充电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(“飞线充电”)、入户充电,或将电池带入楼道、室内充电。
  4. 车辆安全: 自行保管好非机动车及电池,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(如上锁),离开时务必关闭电源。
  5. 及时清理: 不得在停放区域内丢弃垃圾、杂物,保持停放区域整洁。
  6. 配合管理: 主动配合物业的登记、巡查和管理,对物业的劝告和整改要求应予以理解和配合。

第三章 停放与充电管理

第七条 停放区域:

  1. 小区划定 [具体地点,如:地下B1层非机动车库、地面X号楼旁非机动车棚] 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。
  2. 车主应将车辆停放在划线车位内,车头方向应一致,排列整齐。
  3. 严禁在以下区域停放非机动车:
    • 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登高操作面;
    • 楼道、楼梯间、电梯前室、单元门口;
    • 绿化带、人行道、主干道上;
    • 影响他人通行和小区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的其他区域。

第八条 充电管理:

  1. 小区提供 [数量] 个智能充电桩,位于 [具体地点],车主需通过扫码等方式付费使用。
  2. 充电设施原则上实行 [如:按时计费/按次计费],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示。
  3. 充电时间建议为 [上午8:00至晚上22:00],超时将自动断电,以保障夜间消防安全。
  4. 严禁任何形式的“飞线充电”、入户充电或在楼道内充电。
  5. 充电过程中,车主应关注充电状态,发现异常(如过热、异味、异响)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物业。
  6. 禁止私自从充电桩或公共电源上私自接电。

第四章 违规处理

第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物业将采取以下措施:

  1. 首次违规: 物业管理人员将进行口头劝告、警告,并告知其违规行为的危害性,要求其立即整改。
  2. 再次违规或拒不整改: 物业将对违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,并张贴《违规停放告知单》,车主需在规定时间内(如24小时内)将车辆移至指定区域,逾期未移走的,物业有权将车辆暂时移至指定地点保管,车主需凭有效证件到物业办公室认领,并可能产生一定的保管费用。
  3. 严重违规(如堵塞生命通道、多次“飞线充电”): 物业将采取强制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锁车、暂扣车辆,并上报相关消防或执法部门,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。
  4. 造成损失或事故: 因车主违规停放、充电等行为引发火灾、盗窃、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车主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,构成犯罪的,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条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,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管理需要,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,修订后的制度将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全体业主公示。
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 [XXXX年XX月XX日] 起正式施行,在此日期前,请各位车主自行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,并自觉遵守本制度。


附件:

  1. 《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分布图》
  2. 《小区非机动车信息登记表》(可选)

[小区/项目名称] 物业服务中心 [XXXX年XX月XX日]

标签: 规范停放 智能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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