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物业公司名称]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,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,保障业主、使用人及物业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[小区/大厦名称]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在用电梯(包括客梯、货梯、消防电梯等)的采购、安装、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检验、应急处理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 电梯安全管理遵循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实行物业服务中心负总责、维保单位技术支持、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第四条 组织机构
- 领导小组:成立由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经理任组长,工程部主管、客服部主管、安保部主管为组员的电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、监督和决策。
- 执行部门:工程部为电梯安全管理的日常执行部门,设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(A类或B类证书),具体负责电梯的日常巡查、协调、记录和上报工作。
- 维保单位: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,负责电梯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。
- 业主/使用人:自觉遵守电梯使用规定,爱护电梯设施,文明乘梯。
第五条 职责分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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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小组职责:
- 审定本物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。
- 组织、协调电梯安全相关的重大活动和事故处理。
- 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所需的经费投入。
- 监督各部门及维保单位履行安全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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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部/安全管理员职责:
- 建立并管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。
- 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巡查,并做好记录。
- 负责与维保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,监督维保质量。
- 组织电梯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。
- 及时发现并上报电梯安全隐患,并跟踪整改情况。
- 管理电梯钥匙、机房钥匙和紧急开锁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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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保单位职责:
- 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合同,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自检。
- 保证其维保人员具备相应资质,并持证上岗。
- 在维保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,应立即通知物业并采取应急措施。
- 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,接到物业或乘客的故障通知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(通常为30分钟内)到达现场。
- 保管好电梯的技术资料,配合物业和监管部门的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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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服部职责:
- 负责向业主/使用人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。
- 接听并记录关于电梯的报修、投诉和咨询。
- 在电梯发生故障或困人时,安抚被困人员情绪,并立即通知工程部和维保单位。
- 协助发布电梯停运、维保等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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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保部职责:
- 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,负责维持现场秩序,疏导人流。
- 协助工程部进行电梯困人救援。
-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电梯机房、顶层底坑等区域。
第三章 电梯日常运行管理
第六条 日常巡查 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进行至少一次巡查,内容如下:
- 轿厢内:照明、通风、风扇是否正常;报警装置、对讲系统是否畅通有效;楼层显示、开关门按钮是否正常;轿厢内是否有明显损坏、渗水或杂物。
- 候梯厅:楼层显示、运行方向指示是否正常;呼梯按钮是否灵敏;是否有“安全检验合格”标志及有效的维保标识。
- 机房:机房是否清洁,门窗是否完好,有无漏水、渗水;设备运行有无异响、异味;控制柜指示灯是否正常。
- 巡查记录:巡查人员需填写《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》,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。
第七条 运行监控
- 工程部应通过电梯运行监控系统(如有)实时监控电梯运行状态。
-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,当超载报警时,安全管理员或安保人员应立即劝阻后续乘客进入。
- 严禁电梯运载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危险品,特殊情况需运载时,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并派专人随行监督。
第八条 档案管理 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管一套完整的《电梯安全技术档案》,档案应包括:
- 电梯出厂技术文件。
- 安装、改造、重大维修的记录与资料。
-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。
- 维护保养记录。
- 年度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报告。
- 应急演练记录。
- 设备故障与事故记录。
- 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。
第四章 维护保养与检验
第九条 维保管理
- 物业必须与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,明确维保周期、项目、标准和双方责任。
- 维保单位应按照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》的要求,进行半月、月、季、半年、年度的维护保养。
- 每次维保后,维保人员应填写《电梯维护保养记录》,并由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,存入档案。
第十条 定期检验
- 电梯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。
- 安全管理员应在电梯《安全检验合格》标志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,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。
- 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,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,整改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-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,严禁继续运行。
第五章 乘梯安全与宣传教育
第十一条 乘梯守则 在电梯内及候梯厅显著位置张贴《安全乘梯须知》,内容应包括:
- 严禁超载、蹦跳、倚靠门壁、强行扒门。
- 严禁在轿厢内吸烟、打闹、乱涂乱画。
- 幼儿、老人及行动不便者应有成年人陪同乘梯。
- 遇火灾时,严禁乘坐电梯,应走消防通道。
- 电梯发生异常时,保持冷静,使用紧急呼叫装置或报警。
第十二条 宣传教育
- 物业服务中心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,可通过宣传栏、微信群、讲座等形式进行。
- 新业主入住时,客服人员应主动告知电梯安全使用规定。
- 定期组织电梯应急演练,提高业主和物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第六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
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 物业应制定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》和《电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》,并明确以下内容:
- 应急组织:成立应急小组,明确总指挥、现场指挥、救援组、安抚组、联络组等成员及职责。
- 应急响应:规定接警、上报、启动预案、现场处置的流程和时限。
- 救援流程:明确物业人员与维保单位的配合流程,确保科学、安全、快速救援。
- 善后处理:包括被困人员安抚、事故调查、信息发布等。
第十四条 困人事件处置流程
- 接警:接到困人报告后,立即安抚被困人员,告知其“救援人员正在赶来,请保持冷静,不要扒门”。
- 启动: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通知工程部、安保部和维保单位。
- 救援:工程部和安保人员携带工具和钥匙,在维保人员指导下,或根据培训知识,尝试实施紧急救援(优先采用“盘车”方式),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任何救援操作。
- 解救:成功解救被困人员后,询问其身体状况,必要时联系医疗救助。
- 记录:详细记录事件发生时间、楼层、原因、处置过程等,并填写《电梯困人事件报告》。
第十五条 事故报告与调查
- 发生电梯安全事故(如坠落、剪切、火灾等)时,现场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,并第一时间报告物业领导小组和120、119等救援单位。
- 物业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
-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,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并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(原因未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、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)进行处理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六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[物业公司名称]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附件清单(可根据需要增减):
- 《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》
- 《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表》
- 《电梯困人事件报告表》
- 《电梯安全乘梯须知》(张贴版)
- 《电梯机房、底坑出入登记表》
- 《电梯钥匙领用登记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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